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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社北京6月21日电 (记者 陈康亮)中国证监会21日发布消息称,近日,证监会发布《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债券注册制改革指导意见》)以及《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中介机构债券执业指导意见》)。
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此举旨在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,健全资本市场功能,助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,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据介绍,《债券注册制改革指导意见》按照统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、促进协同发展的思路,对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,提出了4个方面12条措施:一是优化债券审核注册机制。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,建立分工明确、高效衔接的审核注册流程,完善全链条监管制度安排,加强质量控制和廉政风险防范。
二是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。明确发行人应当严格履行本息偿付义务,加强募集资金管理。提高优质企业融资便利性,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。压实中介机构“看门人”责任。
三是强化债券存续期管理。完善债券日常监管体系,健全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多元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化解机制。
四是依法打击债券违法违规行为。加大对债券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,构建行政、民事、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。着力建设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债券市场,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。
《中介机构债券执业指导意见》明确了服务高质量发展、强化履职尽责、深化分类监管、严格监管执法等4方面原则,并提出了5个方面共14条措施,主要包括:强化承销受托业务执业规范,提升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,强化质控、廉洁要求和投资者保护,依法加强监管,完善立体追责体系。
上述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中国证监会将扎实推进债券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,加快完善公司(企业)债券制度规则体系,持续推进审核注册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和透明化,强化债券全链条监管和风险防范,全面深化债券市场功能,更好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,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