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年深圳龙岗区外国语学校赴外招聘教师报名所需资料清单
1.须提供的材料
请报考者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报名材料(现场验原件、收复印件),在指定时间按指定形式进行资格审查。
(资料图)
(1)基本材料
①报名表(附件3)。
②本人身份证。
③个人近期生活正面照片。
④学历学位材料。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,或落款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(函)(加盖学校“毕业生分配办公室”或“学生就业指导中心”或“学生处”公章,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“研究生院<处>”的公章亦可。初审时无法开具的,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)、院系推荐意见(推荐表或证明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)、成绩单(截至当前学期所有成绩单,需有院系加盖公章)。
⑤考生为研究生的,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。
⑥教师资格证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《承诺书》(附件4)。
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。
⑧其他有关荣誉证书及主要作品(可自愿提供)。
(2)有下列情形的,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
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(http://www.cscse.edu.cn)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。尚未取得《学历学位认证书》的,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(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);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、考察和体检后,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《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②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,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。
③提供“三支一扶”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,需提供各省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服务证书(此证书由全国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);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项目的,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。
④定向生、委培生报考的,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。
2.其他要求
(1)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,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,不予进入面试。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,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。
(2)考生须本人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。
(3)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,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。
(4)资格审查不合格的,不予进入面试。